美國的醫療保障制度是社會醫療保險、私營醫療保險和管理型醫療保險的結合體。整體而言,醫療保險的覆蓋率是較高的,約佔全民的85%。
一、社會醫療保險
Medicare(老年醫療照顧):包括醫院保險(HI)、補充醫療保險(SMI)2部分。前者的資金來源於社會保障工資稅的一部分,後者25%來自申請人的投保金,餘下的75%由政府收入解決。該制度是對65歲以上年齡的人,以及65歲以下因殘疾、慢性腎炎而接受社會救濟金的人提供醫療保險。保障的範圍包括大部分的門診及住院醫療費,受益人群約占美國人口的17%。
Medicaid(低收入人群、失業人群、殘疾人群特別醫療項目資助):聯邦政府支付55%、州政策支付45%,共同資助對低收入居民實行部分免費醫療。服務項目包括門診、住院、家庭保健等,全國每年約有3 000萬人受益。
此外,現役軍人、退伍軍人及家屬和少數民族可享受免費醫療服務,費用全部由聯邦政府支付。
二、私營醫療保險
在美國的整個醫療保障體系中,社會醫療保險計劃覆蓋人群有限,並不佔重要地位。真正在美國醫療保險中承擔重要角色的是私營醫療保險,美國約50%的醫療費用來自私營醫療保險計劃。包括非盈利性醫療保險(以藍盾、藍十字等組織為代表)與盈利性的商業醫療保險2種。其中開展醫療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就有1000多家,目前在美國80%以上的國家公務員和74%的私營企業僱員通過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為自己及家人轉移疾病風險。
美國私營醫療保險的一大特點是雇主為僱員支付保險金,這種情況約佔90%。規模較小、實力較弱的小型企業的雇主則不為僱員提供醫療保險。這是二戰期間政府實行工資和價格管制的結果。由於當時醫療保險保健屬於非工資福利,不受政府管制,雇主便用它來吸引工人。當然,這種情況也有美國稅法中某些條款上的原因。
三、管理型醫療保險
管理型醫療與傳統的醫療保險在目的和運作方式上有明顯的差別。管理型醫療保險的目標是全面負責管理病人所需要的各種醫療服務,並將這些服務有機地結合起來,其目的是通過合理有效地利用醫療服務來降低醫療費用。這種醫療保險種類複雜,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健康維持組織(HMO)、優先服務提供者組織(PPO)和點服務計劃(POS)。經過多年的實踐證明,管理式醫療制度明顯降低了美國醫療保險的開支。管理型醫療保險由於其在節省醫療費用和提高醫療質量方面的成效,已成為美國重要的醫療保險形式。儘管這類保險組織的直接覆蓋人群還不多,但其他的私人保險、政府保險計劃中都已大量採用其管理方式。
一、政府對弱勢群體就醫的費用予以補償
美國社會醫療保險雖然不是全民統一的,但針對不同階層、境況的人有不同的資助、支持和緊急救助,這些不僅表達了對弱勢群體的關懷,更體現了保險的本質目的。
二、美國醫療機構整體化、人性化的服務,為醫療保險提供了更有利的基礎
社區醫院的普及,使得重患病人在大醫院進行短期的必要治療後立即轉往社區醫院,在那裡有家庭式的居住環境、良好的醫療條件、技術過硬的全科醫生及護理人員,使病人順利地渡過康復期而出院。最關鍵的一條是社區醫院費用比大醫院低得多,而且能緩解大醫院就醫緊張的問題。
三、保險機構在醫療保險運營管理過程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美國的醫療保險體系下,無論病員或醫療機構,均在保險公司的協調下進行醫療行為———即保險機構存在所謂的“三管”:管醫療機構、管醫生、管病人。首先,保險公司與醫療機構或私人診所簽約,這些醫療機構或診所成為投保人的定點醫療機構;其次,保險公司與醫生簽約,所有向該保險公司投保的病人均可在這些醫生處就診;再次,保險公司與投保人簽約,一旦發生疾病由他們來協調和負擔全部或部分醫療費用。由於這樣的管理,醫療機構、醫生、病員與醫療保險公司形成良好的“信任鏈”關係。醫生的職責就是運用他的醫術為病員診治疾病,做到診斷明確、治療有效、復發率小;醫療機構則是為醫生診治疾病提供優良的場所和設備等。病員在得到治療後,由保險公司審核醫療費用並進行結算。如某位醫生診治過的病員復發率高(除易復發的疾病),保險公司會及時進行調查,如是醫生本人的原因則有可能解除與其的醫療保險關係,醫療機構也會考慮是否還繼續聘用這位醫生。為此,醫療機構和醫生本人會竭盡全力為病人提供優質的服務,同時在確保醫療質量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醫療費用,使更多的人群感受到醫療保險帶來的優越性。保險公司因而會有更多的投保群體和個體,以形成良性循環。
四、醫療保險在美國已經深入人心,醫院各階層對醫療保險均有周詳的了解
比如,病員個體也對醫療保險的支付情況比較清楚。醫院還設有專門的諮詢機構,病人如有費用方面的問題可以諮詢“病人服務中心”負責醫療保險的人員。醫院有專門與保險公司結算的機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