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 美國公民的未婚夫(妻),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為K2
中國申請人持K1簽證進入美國後,必須在90天內結婚,否則必須在第90天前離開美國,否則屬於非法居留。 K1簽證不能轉其它類型簽證,如學生簽證,工作簽證等。如果不與申請K1簽證的美國公民在90天內結婚,即使找到其它美國公民結婚,也不能轉身份,必須回中國,重新開始申請CR1。
K1結婚後,可由美國公民為中國申請人及其孩子申請轉身份,一年左右取得兩年條件綠卡,在兩年條件綠卡滿兩年的前90天內必須由美國公民申請解除條件綠卡,申請十年綠卡,批准後,即可取得十年綠卡。
美國公民必須在中國申請人入境一年內,為中國申請人申請轉身份,即綠卡,超過一年,則婚姻失效,必須回中國。
如果中國申請人有子女,可在K1申請表裡填寫子女的信息,則表示為子女申請了K2簽證,即K1自帶K2,如果沒有填寫孩子,表示不申請子女。
K2必須未滿21歲且未婚,在入境前須未滿21歲,孩子入境米國後,即使滿21歲,也可以轉身份取得綠卡(已證實)。
如果孩子是美國公民與您親生的孩子,且美國未婚夫在米居住滿5年,則孩子可自動成為公民,美國公民可直接到美領為孩子申請美國護照,直接與您去美國。否則,孩子不屬於米國公民,需要為孩子單獨填寫申請表格和申請費,CR1不能自帶回CR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