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社會保險體制總體結構分三層,有五種主要類型,內容為:
1、老年收入保障計劃。這一層保險的來源是國家稅收,它又包括老年保障金、保障收入補貼、配偶補助三個方面的內容。老年保障金的收益者是全體國民,但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年齡達65歲;二是年滿18歲以後在加居住滿10年以上。這項保險的金額標準因人而異。保障收入補貼顧名思義是一種有針對性的保險,對象為一部分低收入的老年人。根據1997年12月的標準,單身者為每月482加元,有配偶的為每人每月314加元。配偶補助的對象為60至64歲之間、未享受老年保障金的人和60至64歲之間、喪偶的孤寡老人。目前約有10萬人收益於這項補助,而且收益人多為婦女。
2、養老金計劃。這層保險來源是雇主和僱員的繳費。政府規定凡年滿18周歲已參加工作的僱員,必須繳納工資的2.95%來作為將來退休後的福利,雇主出同樣比例。自謀職業者全部個人繳納。養老金也稱退休金;加拿大政府允許每個人工作到自己想退休的年齡,但養老金數量有區別。
3、個人登記退休儲蓄計劃。這是一個自願性的保障項目。這項資金來自本人的投資儲蓄,一般不得超過本人工資的18%,如此可予以免稅。私營企業也有養老金。它是由雇主選擇一個保險公司,和僱員雙方簽定投保協議,也是雙方繳費,這項儲蓄積累保證喪偶生存的一方至少可得到餘額的60%,所以很受雙方歡迎。公務員養老金計劃是政府為僱員提供的附加性退休收入,金額頗高,僅此一項便為個人工資的7.5%。公務員享受的此項福利要比私營企業的僱員優厚得多。
4、就業保險。就業保險在1998年以前被稱為失業保險,也是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業保險旨在通過一些具體形式來幫助那些失業而暫時還沒找到工作的人,主要有收入福利補貼、培訓協助、流動付款等。它的積累是雇主、僱員共同繳費,費率為個人繳納工資的2.7%雇主繳納僱員費率的1.4倍。可以在失業後兩週開始領取保險金,每次申請最多可領取45週。基本能得到本人工資的55%。由於這項保險針對個人不同的情況,所以補貼會因人因地因時而異。
5、國民基本醫療保險。加拿大的國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不僅使加拿大在西方資本主義各國中尤顯優勢,而且使加拿大人民為之自豪。醫療保險的費用由加拿大聯邦政府和各省政府負擔,主要來源為聯邦政府和省政府所得稅。在不同省份,醫療保險制度有不同的名稱,例如在安大略省,此保險項目被稱為安大略健康保險計劃。政府醫療保險的對象為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難民和在加拿大有工作許可證的外國人等。 1968年聯邦政府曾推廣學生醫療保險計劃,制定了醫療保健法。 1984年,在以前的有關法案基礎上又公佈了健康法案。國家衛生和福利部門負責制定法案,建立保險的基本標準和條件,具體事宜由各省自行製定,比如撥給各醫院的經費等。國家下撥的經費主要用於醫院的各項基本支出。加拿大的醫療保險是非盈利性的,此醫療保險體系的實施在於保證低收入家庭與個人也能得到叫較好的醫療。
最後談談殘疾撫卹金問題。對殘疾人加拿大政府有一系列的保險項目,分別開設在不同的保險計劃之中,對無工作者也有救濟計劃。其對象為殘疾人和其未成年子女,18至65歲期間,工作中至少繳了4年保費的。這項金額需要申請,經批准才能得到。撫卹金最高每月為883加元。康復之後,主管部門會幫忙介紹工作,重回崗位後撫卹金停止。加拿大的國家福利制度的實施需要很多部門通力合作,他們恪盡職守,使這一制度運作協調,發揮著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