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美國,不論生、老、病、死、意外、失業,都有一套完整而有效的保險制度來保障公民的權益。
美國政府每年花費大筆預算為工人提供就業和訓練服務,並補助暫時失業的人,各州和聯邦政府合作援助貧困的家庭,特別是那些有學齡兒童的家庭,並且為老人和病者開設各種機構,為精神上及身體上有缺憾的兒童開設特別學校。目前的福利措施大多源自1935年的社會安全法案及其以後的許多修正案,今天,這項法案已普遍適用於所有美國公民,正因為社會安全制度對美國公民的種種保護措施,社會安全號碼(美國人每人都有一個)就成為最重要的身份證件之一。
年老退休保險
當年滿65歲,正式從服務的公司退休時可以獲得全額的國民保險年金,如果62歲就想退休時,可以獲得八成的年金,如果被保人死亡其遺族可以獲得給付,當然給付金的數目視情況而定。
醫療保險
接受社會安全制度之醫療保險者可以享受住院治療90天以內不收費(但不包括醫生的治療費用)的福利。另外還有一項醫療保險措施係由聯邦與州政府(亞利桑那州除外)共同為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公民承擔其醫療費用。
殘疾保險
如果有一工人在一年或更長時間內無法工作時可以獲得與年老退休者相同的年金,又如果該工人係因工作時受了傷害以致無法工作時,可以獲得額外的員工傷殘補助金,這項補助金的保險費用是由雇主負擔,同時這項保險制度歸州政府管理,不在聯邦社會安全法案的範圍內。
遺族保險
當工人死亡時,其遺族可以獲得按月津貼,給付金額視該工人之收入、子女的人數依年齡而定。
失業救濟
失業工人在找到新工作之前每周可以獲得失業補助金,原則上不超過三十九個星期,這項補助措施是由州政府根據聯邦政府的要求辦理,補助金額因州而異,一般而言,每週不會超過一百元。
公共救濟
社會安全法案允許聯邦政府支援各州政府去照顧需要接受救濟者,尤其是那些有學齡兒童的貧困家庭,同時也對無力負擔醫療費用的窮人提供醫療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