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故事
如何在德国办理结婚登记
作者:中国女郎 日期:2009-04-25 14:26:09
所需材料:
1、护照
2、Meldebestätigungen一人一份,到你anmelden的地方开,大概每人6欧,上面写有你是ledig的,就ok了。开Meldebestätigung 的作用是证明在德期间,你没有在德国的政府机构注册结婚。
3、照片,在德国的照相馆照,6张,15欧元。自己照也行:自己拍或者找朋友帮忙都可以,找家里一面比较白的墙,穿的衣服颜色最好与墙壁的颜色反差比较大,在自然光线下。照的时候一下子多拍些,这样后期制作会有的选择,也好做些。相片尺寸:照片要宽4,长7,相片背景色:红色
4、过程:两个人一起,上午10点多到领馆,说明来意,看看材料齐了,领了表格,当场填写。一起签字,前后大概15分钟。然后拿到一张领证的条。1周后,两个人一起去,交40欧元(柏林比较贵,要80欧元),领本本,这就算结婚了。其实可以一个人去领,朋友代领也可以,但是一定要拿着领证的单子。本本是可以邮寄的,交5欧元的邮费就可以了,他们会给你一个信封让你自己写好地址,大约一周左右就可以拿到本本了。
本本上的结婚日期你可以随意选择你喜欢的吉日。但是必须在交材料和领本本之间的某一日。
附:
办理结婚公证须知
为适应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2004年
1月1日起,我驻外使领馆实行新的婚姻登记暂行办法。
一. 在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结婚登记的条件:
1. 申请人双方均须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在德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
2. 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中国驻德使领馆自愿提出申请。
二. 申请登记结婚须提交的材料:
1. 有效护照及在德合法居留原件及复印件;
2. 离婚无配偶的当事人尚须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原件。若有关判决书系国外法院作出且离婚另一方为中国公民,属缺席判决或判决时离婚另一方居住在国内的,须提供我有关法院裁定承认该外国法院判决的民事裁定书;
3. 男女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表格)
4. 结婚当事人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5张;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本人申请结婚登记,谨此声明:
本人姓名: 性别: 国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身份证件(种类、号码):
经常居住地:
婚姻状况: (未婚 / 离婚 / 丧偶)
对方姓名: 性别: 国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身份证件 (种类、号码):
经常居住地:
婚姻状况: (未婚 / 离婚 / 丧偶)
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自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与 结为夫妻。本人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